1、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導軌鏈條式液壓升降機的(de)設計(ji)、制造、安裝、改造、維修、使用、檢查等(deng)方面的(de)基本**要(yao)求。
本標準僅適用于導軌鏈條(tiao)式液壓升降機(ji)(以下簡稱升降機(ji))
2、術語和定義
升降(jiang)機以液壓泵站作為驅動(dong)裝置,通過液壓油缸作用于(yu)板式(shi)鏈帶(dai)動(dong)貨廂(xiang),在井道內(nei)沿垂直(zhi)(zhi)或垂直(zhi)(zhi)方向傾斜(xie)角小于(yu)15度的(de)剛性導向裝置運(yun)行(xing)的(de)僅(jin)用于(yu)運(yun)載貨物的(de)起重機械(xie)。
額定起重量
設(she)計所規定的(de)正常條件下(xia)貨廂(xiang)內允許承受的(de)**載荷。
額定速度
設計所規定的升降速度。
提升高度
從底層(ceng)端(duan)點地坎上(shang)(shang)表(biao)面至頂層(ceng)端(duan)地坎上(shang)(shang)表(biao)面之間的垂(chui)直距(ju)離。